判决梳理:84000 元的“一个比特币”争端
2020 年 10 月,程一将施小东告到上海宝山法院,诉求简单直接——“请还我一个比特币”。
2021 年 2 月,法院支持了程一的请求。
然而到了执行阶段,执行法官在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里查了一圈,既没找到施小东名下的比特币,也联系不上境外的交易平台,更糟的是,该比特币早已转出到案外人处且无法追踪。
最终双方协商一致:施小东以程一买入时的价格——人民币 84,000 元——折算赔偿,案件以折价履行落幕。
一审看似简单,真正引发行业震动的,是 上海高院后续发布的案例评析。
关键信号:高院首次“背书”比特币属性
在评析中,上海高院首次以高级人民法院的身份明确:
“比特币基于区块链技术产生,具有可支配性、价值性与稀缺性,符合财产属性,中国司法应比照财产权规则予以保护。”
一句话,把“数字货币”“虚拟资产”“区块链财产”等核心关键词全部收进法眼。对比此前仅由基层法院或互联网法院零星表态,这是迄今 最高法院级别最正面、最系统的一次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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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类关键词真正入了法眼
- 虚拟财产:对应民法典第 127 条“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”。
- 区块链技术:区别于传统电子数据,司法判断开始关注底层技术细节。
- 执行兑现:过去“没收难、定价难”破题,为后续同类案件提供了折价路径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份认定并不触及 货币地位。也就是说,“虚拟财产”≠“合法货币”,更≠“支付工具”。
业内外误读:财产属性 ≠ 合法化
“比特币是不是已经合法了?”
——这是媒体圈近一个月被追问最多的问题。
答案依旧是否定的。需要划清两条线:
| 法律视角 | 实际后果 |
|---|---|
| 财产属性认定 | 民事纠纷中,持有者享有返还、赔偿请求权 |
| 支付与融资监管红线 | 央行明确禁止将比特币用于结算或募资、理财等业务 |
即便你握着 1000 枚比特币,法院确认它只是 属于你的虚拟财产,但拿去买特斯拉、换 USDT、或者发起私募,“非法金融活动”的帽子随时落下。
倒带 10 年:从“虚拟商品”到“虚拟财产”的政策轨迹
- 2013 年 12 月: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首次定调——“特定虚拟商品”,禁止金融和支付机构提供比特币相关服务。
- 2017 年 9 月:ICO 被一刀切,交易所全部关停;同年民法总则把“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”写入法典,埋下伏笔。
- 2021 年 9 月:十部委重磅通知,境内虚拟货币交易所、矿场、OTC 平台全面清退,“去中国化”正式完成。
- 2024 年 10 月(前瞻):上海高院的案例再度把“虚拟财产”推上热搜,但金融端的高压政策未见松动。
监管关键词总结
- 非法金融活动:交易所、OTC、矿场均被纳入。
- 非法集资:虚拟币交易及相关理财已被刑事化。
- 虚拟商品:2013 年表述至今未变,商品≠货币。
司法保护能做什么?不能做什么?
✅ 可主张的权利
- 个人钱包私钥被盗,可起诉返还或赔偿。
- 对方合同违约拒付 BTC,可按市价主张折价赔偿。
- 公司清算时,虚拟资产可列入可分割财产清单。
❌ 司法仍不触碰的地带
- 交易平台重新开张营业。
- 商业银行提供比特币兑换。
- 境内项目方发币融资。
一句话总结:司法裁判解决的是“财产归谁”,而不是“财产怎么流通”。
场景推演:2025 年投资/避险新姿势
情境 A:民事确权
张先生 2019 年通过场外 OTC 购入 5 枚比特币,卖方未按期交付。张先生可依据上海高院的裁判思路,要求交付或以购入价折价赔偿,法院大概率支持。
情境 B:执行困境
李女士遭遇诈骗,转入境外嫌疑人钱包 12 枚 BTC,法院能否强制执行?
由于钱包匿名性和跨境执行门槛,法院只能判决返还原物现价;若无法交割,只能折价赔偿,且定价基准常见采用 起诉当日或赔偿协商时的 CME 收盘价,不排除双方各执一词引发二次诉讼。
情境 C:财富传承
王女士希望将 20 枚 BTC 纳入家族信托。律师团队需:
- 通过离岸信托公司搭建 SPV;
- 将私钥分割交由银行保管箱+律师行托管;
- 在内陆起草遗嘱或家族协议,明确虚拟财产继承人。
司法层面的“财产属性”给了协议合法性,但跨境资金申报、外汇管理仍需遵守。
FAQ:关于比特币合法性的5个高频疑问
Q1:上海都认定虚拟财产了,这是不是暗示很快会放开交易?
A:不。司法与金融监管并行但不交叉。法院只管“它是个财物”,央行仍管“不许当作钱”。短期放开概率极低。Q2:个人持有算不算违法?
A:个人单纯持有、存放在冷钱包、私钥自管,不触及红线。但若向他人兜售或给平台充值,可能涉嫌非法经营。Q3:如果交易所服务器设在海外,还能维 权吗?
A:资产在链上,可尝试通过域外判决承认程序或离岸仲裁追索,但成本高、周期长,成功率有限。Q4:法院能否直接强制划转链上资产?
A:不能。区块链去中心化决定法院无法冻结账户。只能通过加重拒不执行的处罚、或是“判赔偿”后申请强制执行法币资产。Q5:2025 年会有新的监管细则吗?
A:据悉,央行正会同网信办、司法部研拟《虚拟资产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预计重点仍在防范风险、反洗钱、跨境资本流动,“交易合法化”不在条文列表。
写在最后
上海高院掷地有声的判例,为比特币在中国司法体系的价值正名,但“虚拟财产”四字并未化作绿灯。
投资者切忌把“法院承认财产”与“政策允许交易”混为一谈。在可预见的 2025 年,比特币仍将以“数字黄金”的身份存在于资产配置端,而非支付和金融工具。
读懂政策,用司法确权对冲市场风险,才是穿越周期的关键。